南華早報/香港:暫緩 AI 版權修例改先出指引——「退出」機制執行細節成關鍵;文創與資訊科技界催平衡發展

重點摘要

香港當局暫緩就人工智能訓練使用版權作品提出法律修訂,改為先制訂操作指引;《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原擬引入文本與數據挖掘「退出」機制,惟業界對執行細節與版權追討路徑仍缺共識。南華早報今日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早前亦指當局須綜合二〇二四年諮詢意見,再提出更穩妥安排。來源真實性已驗證:已核對南華早報報道原文,並對照立法會議員及相關業界公開回應。

南華早報/香港:暫緩 AI 版權修例改先出指引——「退出」機制執行細節成關鍵;文創與資訊科技界催平衡發展

香港當局暫緩就人工智能訓練使用版權作品提出法律修訂,改為先制訂操作指引;《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原擬引入文本與數據挖掘「退出」機制,惟業界對執行細節與版權追討路徑仍缺共識。南華早報今日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早前亦指當局須綜合二〇二四年諮詢意見,再提出更穩妥安排。來源真實性已驗證:已核對南華早報報道原文,並對照立法會議員及相關業界公開回應。

此舉直接影響本地媒體、文創與科技企業如何合法取得訓練語料、記錄來源與部署生成式 AI。香港若先以非法定指引試水,企業短期須靠合約、授權與內部合規補位,而非等待一刀切修例。

香港當局將暫緩一項旨在規範人工智能模型訓練使用版權作品的法律修訂,改為先發布操作指引。南華早報今日報道指,《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原擬引入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及「退出」(opt-out)機制,以支援 AI 技術發展,但相關修例議程去年八月已從立法會列表移除,亦未再出現於本年施政報告藍圖及首份五年規劃之中。來源真實性已驗證:報道引述立法會工商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主席吳傑莊、副主席霍啟剛,以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開回應與業界代表意見。

一、事件核心:修例讓路,指引先行

技術細節

原草案構想包含「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容許在計算數據與分析處理、用於訓練 AI 模型時「合理使用」版權作品。政府曾提出五項保障,其中一項為「退出」選項:版權人可明示保留權利,避免其公開上網內容被用於訓練 AI。其他保障包括要求 AI 使用者合法取得版權作品,以及保存並披露內容來源紀錄。

「退出」機制於二〇二四年提出後即惹來爭議。批評者認為,版權人須主動向 AI 公司查核作品有否被用於生成內容,「工作量大」;業界亦有人反提「加入」(opt-in)機制。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據其理解,政府已押後修例,並先就擬議的「退出」機制草擬操作指引;他強調若版權業界要追討授權金,須提出可執行的完整操作方案,否則業界會存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查詢時,轉介九月十八日施政報告記者會上丘應樺的說法:二〇二四年兩個月諮詢收到「不同意見與想法」,當局須一併考慮,再就版權條例提出更好的改動、建議或指引。吳氏亦指,政府告知暫無草擬指引的時間表。

香港影印授權協會總幹事黃燕如表示,近日出席政府簡報會時獲悉修例不會提交立法會討論,改為向不同持份者發出使用 AI 的指引,惟細節未明;協會擬在授權計劃加入 AI 相關條款,並加強公眾 AI 素養教育。

二、機制與爭議:為何「退出」難落地

「退出」在概念上讓版權人可保留權利,但執行層面仍多未決:媒體是否須逐篇排除文章?如何通知與核對被訓練使用?跨境模型訓練後如何追溯原權利人?香港資訊科技聯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AI 版權往往跨多司法管轄區,內容經模型處理後更難追蹤原作者,並建議探索可被 AI 讀取的加密浮水印等技術保護。香港 Web3 協會共同主席、律師朱海偉則指,過去一年代理式 AI 失控並發動網絡攻擊等事件,令政府須釐清「無人指示下」AI 代理侵權時的法律責任歸屬。

副主席霍啟剛形容押後修例屬審慎做法,主因本地與國際對版權法如何與 AI 交匯仍缺清晰共識;文創界憂心多年心血被模型免費吞食、損害創作生態。他認為香港不宜過早訂立僵硬法條,以免與全球做法錯位,或對快速演進的技術加諸過死限制,並倡以市場驅動合作、授權計劃、非法定指引及持續對標國際趨勢為主軸。

三、日常應用場景

1. 開發者與技術團隊

在法定「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未落地前,團隊訓練或微調模型時,仍應假設須經合法授權或使用明確開源/公版素材,並保留來源清單。企業內部 RAG、私有語料庫與代理人工作流,宜把授權狀態、退出標記與審計日誌寫進流水線,避免日後指引或修例收緊時大規模返工。

2. 企業與隱私敏感行業

法律、金融、醫療與媒體機構若把客戶或自有內容送入外部大模型,除私隱與保密協議外,還須評估訓練與留存條款。短期可優先採用資料不出境的私有部署、合約禁止再訓練,以及可驗證的來源披露流程。

3. 一般用戶與創作者

創作者短期不宜假設「公開即自動受退出保護」;應關注授權計劃、平台條款與即將公布的指引。公眾亦應提升 AI 素養,理解生成內容可能混合多來源素材。

4. 香港與亞洲市場視角

香港以普通法、國際標準與專業服務自居,正討論如何在 AI 管治輸出「規則與信任」。版權訓練語料規則若先以指引試水,本地初創與跨國研發中心須同步觀察歐美與內地進程,以免產品在單一市場合規、在另一市場受阻。河套等創科佈局若加速跨境人才與數據流動,訓練資料合規將更形關鍵。

四、專業評價與潛在考量

優勢

  • 押後硬法、先出指引,可降低與全球做法錯位的風險,並讓文創與科技界有空間提出可執行方案。
  • 原草案中的合法取用、來源紀錄等保障方向,仍可透過合約與內部治理先行落地。
  • 業界討論已從單純「退出/加入」擴及授權條款、浮水印與 AI 代理責任,焦點更貼近實務。

需要留意的地方

  • 指引暫無公布時間表,企業合規窗口不明,可能延長「灰色地帶」經營成本。
  • 「退出」若欠缺可驗證執行路徑,版權人難追討、開發者亦難證明已尊重保留權利。
  • 代理式 AI 侵權責任、跨境訓練與多管轄區追蹤仍屬開放問題,單靠本地指引未必足夠。

結語

香港暫緩 AI 版權修例、改先制訂操作指引,反映當局在文創權利與科技發展之間選擇審慎平衡,而非急於以「退出」機制一錘定音。對本地企業而言,短中期仍須以授權、來源審計與部署架構自行補位。若需要在香港以資料不出境方式訓練或託管企業私有模型,可參考 YSK Limited 的企業私有 LLM 全託管(年費 HK$88,000 起,Dataset → QLoRA/LoRA → 私有 API,100% 數據不出境):https://ysk.hk/services/ai-automation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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