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to5Mac/Hagens Berman:Apple Pay 發卡機構反壟斷集體訴訟獲認證——指年抽最高約十億美元

Key takeaway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Jeffrey S. White 於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發出十頁命令,批准 Affinity Credit Union 等原告就 Apple Pay 發卡機構手續費提出的反壟斷集體訴訟認證,並駁回蘋果要求排除專家證人 Christopher Vellturo 證詞的動議。原告律所 Hagens Berman 於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新聞稿,9to5Mac、MacRumors 等同日跟進。來源真實性已核對法院命令 PDF、原告律所案件頁與鎖定列表科技媒體報道。本文整理認證範圍、收費爭議與對香港金融 App 的含義。

9to5Mac/Hagens Berman:Apple Pay 發卡機構反壟斷集體訴訟獲認證——指年抽最高約十億美元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Jeffrey S. White 於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發出十頁命令,批准 Affinity Credit Union 等原告就 Apple Pay 發卡機構手續費提出的反壟斷集體訴訟認證,並駁回蘋果要求排除專家證人 Christopher Vellturo 證詞的動議。原告律所 Hagens Berman 於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新聞稿,9to5Mac、MacRumors 等同日跟進。來源真實性已核對法院命令 PDF、原告律所案件頁與鎖定列表科技媒體報道。本文整理認證範圍、收費爭議與對香港金融 App 的含義。

9to5Mac/Hagens Berman:Apple Pay 發卡機構反壟斷集體訴訟獲認證——指年抽最高約十億美元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法官 Jeffrey S. White 於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就 Affinity Credit Union 等訴 Apple Inc.(案號 22-cv-04174-JSW,Document 329)作出命令:批准原告依《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 23 條提出的集體訴訟認證動議,並駁回被告蘋果依《聯邦證據規則》第 702 條與 Daubert 標準排除專家 Christopher Vellturo 博士證詞的動議。命令同時指定 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 與 Sperling Kenny Nachwalter, LLC 為集體訴訟代理律師。原告律所於九月二十五日公開新聞稿,9to5Mac、MacRumors、MacDailyNews 等跟進。來源真實性已驗證。

須先釐清程序含義:集體訴訟認證(class certification)只決定「可否以一案代表全體發卡機構推進」,並不裁定蘋果違反反壟斷法,亦不裁定任何損害賠償金額。實質責任與損害額仍待後續審理。

一、核心事件:數千發卡機構可聯告 Apple Pay 手續費

技術細節與程序節點

可逐項對照法院命令與公開報道的事實如下:

  1. 命令日期與法庭: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主審法官 Jeffrey S. White;命令全文十頁,案號 22-cv-04174-JSW。
  2. 具名原告:Affinity Credit Union、GreenState Credit Union、Consumers Co-Op Credit Union——三家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s),均指控為參與 Apple Pay 的發卡機構並支付交易手續費。
  3. 認證集體範圍(命令原文定義):所有符合下列條件的美國實體——(a)發行任何已啟用 Apple Pay 的支付卡;且(b)就該卡上的 Apple Pay 交易向蘋果支付過手續費。法院認定人數可達「數千」成員,符合人數眾多要件;蘋果未就人數眾多提出爭議。
  4. 原告理論核心:蘋果以近場通訊(NFC)接觸式支付為樞紐,在 iOS 裝置上限制競品電子錢包接觸 NFC,從而為 Apple Pay「取得非法獨佔」,並向發卡機構收取「超競爭水準」交易手續費。命令記載原告專家以「標竿法」(yardstick)比較 Apple Pay 手續費與可比市場中「競爭價格為零」的接觸式支付方案,並以 SSNIP 等方法界定相關市場(包括 iOS 接觸式錢包售後市場,以及更廣的電子錢包市場)。
  5. 原告與媒體引述的費率數字(屬起訴主張/報道,非本次認證命令的事實認定):Hagens Berman 新聞稿與 9to5Mac 報道指,美國發卡機構就信用交易須支付十五個基點(百分之零點一五)、借記交易須支付零點五美分;原告並指蘋果藉此每年抽取最高約十億美元。Android 生態中多個錢包競品據稱不向發卡機構收取同類手續費。上述費率與金額仍待審判舉證,不宜讀成法院已確認的數字。
  6. 專家證詞爭點:蘋果要求排除 Vellturo 證詞;法院指其方法屬反壟斷經濟學常見工具(SSNIP、標竿法),蘋果的批評主要針對結論而非方法論,故駁回排除動議——爭議改交由陪審團/審判權衡證據重量。
  7. 救濟請求方向(原告主張):尋求發卡機構已付手續費之償還,以及針對被挑戰政策的禁制令救濟。認證命令本身未裁定救濟內容。
  8. 政策演變背景:MacRumors 指出,自本案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立案以來,蘋果政策已有調整——自 iOS 18.1 起,開發者可在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歐洲經濟區、日本等多地透過系統介面使用 NFC 接觸式支付。此點屬後續事實發展,可能影響「封鎖競品」主張的時間切面與禁制令範圍,但不自動消滅已認證集體就歷史手續費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

二、技術原理深度解析

本案技術法理樞紐,並非「用戶點一下手機就能付款」的體驗本身,而是 誰控制 NFC 接觸式支付的閘道,以及閘道控制如何轉化為對發卡機構的定價權。

在傳統雙邊支付結構中:持卡人選擇錢包與裝置;商戶接受接觸式終端;發卡銀行/信用合作社承擔交易風險並向卡組織/收單方支付網絡費用。Apple Pay 在此鏈條上再疊一層「裝置錢包/通行密鑰」角色:持卡人把卡綁定到 iOS 錢包後,每一次符合條件的接觸式交易,發卡機構須依合約向蘋果支付手續費。原告主張:當 iOS 上只有 Apple Pay 能有效使用裝置 NFC 完成「拍卡式」結帳時,發卡機構若想讓客戶在 iPhone 上用自家卡拍付,就幾乎沒有「零手續費替代錢包」可選——這正是其主張「超競爭定價」得以維持的結構條件。

專家標竿法把 Android 生態的「發卡機構手續費為零」當作可比競爭價格,再估算 iOS 上統一費率相對該標竿的超額部分。法院在認證階段只要求損害「有能力以集體方式量化」,並認定「信用交易一套費率、借記交易一套費率、全體成員據稱無一例外」的結構,使影響與損害適於集體審理。這與 Epic Games 訴蘋果等案共享同一分析語言——相關市場、獨佔力、反競爭行為、對競爭過程的傷害——但本案原告是 發卡機構(直接付費方),而非 App 開發者或終端消費者,訴訟利益與舉證路徑因此不同。

對產品與法務而言,含義很具體:行動支付的競爭,往往不只發生在「錢包 App 介面好不好用」,而在 作業系統對安全元件/NFC API 的存取政策、發卡合約的手續費條款,以及監管/訴訟是否迫使閘道開放。iOS 18.1 之後的第三方 NFC 通行,代表閘道已部分打開;本案認證則把「打開之前(及打開之後仍可能存在)的手續費結構」推向集體審判舞台。

三、日常應用場景

1. 開發者與技術團隊

若團隊開發錢包、銀行 App、零售會員或交通支付產品:短期內一般用戶拍付體驗不會因認證命令自動改變。但若產品路線圖包含「iOS 第三方接觸式支付/錢包競品」,應把本案時間線寫進合規與商業評估——包括歷史期間是否曾依賴 Apple Pay 綁卡、合約手續費如何分攤,以及 iOS 18.1 以降 NFC API 可用地區與權限模型。不要假設「系統已開放 NFC」等於「發卡手續費爭議結束」。

2. 企業與隱私敏感行業

銀行、保險、證券與大型零售的產品負責人,應把 Apple Pay/同類錢包手續費視為 可訴訟、可談判的供應鏈成本,而非固定不可討論的平台稅。採購或自建錢包時,宜要求法務釐清:誰是合約上的付費方、費率是否可轉嫁、若集體訴訟最終導致費率調整或退款機制,現有商戶與客戶合約如何銜接。對同時服務 iOS 與 Android 的機構,兩邊成本結構差異本身即是定價與產品策略輸入。

3. 一般用戶

集體訴訟的直接當事人是發卡機構,不是個別持卡人。報道指部分原告並未表示會把手續費轉嫁給消費者;即使最終出現退款或費率調整,一般用戶亦不宜預期「手機錢包立刻變免費」或「信用卡年費自動下降」。拍付功能是否可用,仍以蘋果與發卡行的產品公告為準。

4. 香港與亞洲市場視角

香港八達通、轉數快、銀行 App 與國際卡組織方案並存,接觸式支付滲透率高;許多機構同時發行支援 Apple Pay/Google Wallet 的卡。本案屬美國反壟斷程序,香港並非集體範圍,但對本地金融科技與 App 團隊仍有三點實務參考:(一)平台錢包閘道與手續費條款應寫進供應商風險評估;(二)若產品外銷或服務美國發卡實體,需追蹤本案後續簡易判決、和解或審判結果;(三)多平台(iOS/Android/開放銀行)架構可降低單一閘道定價風險。YSK Limited 提供香港 APP 開發服務,可協助金融與零售團隊在 iOS/Android 支付體驗、合規節點與可維護架構上一次對齊。

四、專業評價與潛在考量

優勢

  • 一級來源完整:法院命令 PDF(Filed 09/23/26)載明案號、原告、集體定義、專家姓名與准駁結論;原告律所案件頁與新聞稿交叉;9to5Mac 屬鎖定列表發現來源。
  • 程序節點新且可驗證:屬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認證命令,並非重複舊起訴新聞;過去七日發佈紀錄與即時新聞列表未見同一案認證節點。
  • 商業相關性高:行動支付、發卡成本、NFC 閘道與反壟斷——對金融 App 與零售產品決策者有直接參考價值。
  • 技術爭議可解釋:NFC 閘道、雙邊市場定價、標竿法損害模型,適合長文拆解。

需要留意的地方

  • 認證 ≠ 敗訴:蘋果仍可於審判或上訴挑戰市場界定、獨佔力、反競爭行為與損害模型;命令明確把專家結論爭議留給審判權衡。
  • 費率與「年約十億美元」屬原告/報道主張,法院本次命令未採納為已證明事實。
  • iOS 第三方 NFC 開放後,禁制令與前瞻性救濟的範圍可能收窄,但歷史損害賠償請求仍可能獨立存在。
  • 香港讀者勿把美國集體範圍誤讀為本地發卡行已自動加入訴訟。

結語

當接觸式支付的閘道寫在作業系統裡,發卡機構面對的往往不是「要不要做錢包 App」的產品選擇,而是有沒有替代通道、以及通道定價能否被集體訴訟改寫。Affinity 等信用合作社訴蘋果案以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的集體認證命令跨過關鍵程序門檻,數千美國發卡實體理論上可就同一套信用/借記手續費結構推進反壟斷主張;蘋果則仍保有在審判中全面抗辯的空間。對香港與亞洲團隊,可立即落地的是:多平台支付架構、合約手續費透明度,以及把 NFC/錢包依賴寫進供應鏈風險清單。若需要在香港推進金融或零售相關的 iOS/Android 應用開發,可參考 YSK Limited(https://ysk.hk/services/app-development)。


參考來源

  1. U.S. District Court, N.D. Cal.:Order Granting Motion for Class Certification and Denying Motion to Exclude Testimony of Christopher Vellturo, PhD(Case No. 22-cv-04174-JSW,Document 329,Filed 2026-09-23)https://www.hbsslaw.com/sites/default/files/case-downloads/apple-pay/2026-09-23-Order-Granting-Class-Certification.pdf
  2. Hagens Berman 案件頁/新聞稿:Apple Pay Payment Card Issuer Antitrust;Credit Unions Win Class Certification…(2026-09-25)https://www.hbsslaw.com/cases/apple-pay-payment-card-issuer-antitrust ;https://www.hbsslaw.com/press/apple-pay-payment-card-issuer-antitrust/credit-unions-win-class-certification-in-class-action-lawsuit-against-apple-alleging-illicit-revenue-from-apple-pay-fees
  3. 9to5Mac:Apple faces class action over Apple Pay fees charged to card issuers(2026-09-25;鎖定列表發現來源)https://9to5mac.com/2026/09/25/apple-faces-class-action-over-apple-pay-fees-charged-to-card-issuers/
  4. MacRumors:Banks and Credit Unions to Team Up Against Apple Pay Fees(2026-09-25;含 iOS 18.1 NFC 政策背景)https://www.macrumors.com/2026/09/25/apple-pay-antitrust-lawsuit-advances/
  5. MacDailyNews:Federal judge certifies class in Apple Pay fee antitrust case brought by credit union(2026-09-25)https://macdailynews.com/2026/09/25/federal-judge-certifies-class-in-apple-pay-fee-antitrust-case-brought-by-credit-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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